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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汇报》6月25日发表题为《注意消除中印边界隐患》的文章说,不应当存在的麦克马洪线存在95年了,本来它应随着英国统治印度的结束而结束,不论是已定或未定“边界”,都应从地图上抹掉。该线以南的九万多平方公里土地早应复归中国西藏。但遗憾的是,它至今仍然阴魂不散,不时作乱,干扰中印两国关系的发展。本月中旬,连从未承认麦克马洪线的达赖在接受印度媒体采访时竟也声称该边界线是合法的。他分裂国土的面目终于暴露了。
文章摘录如下:
该边界线是合法的吗?该边界线是1913年10月13日至1914年7月3日印度西姆拉会议的产物。当时印度是英国的殖民地。由于袁世凯政府积弱,缺乏外交经验和国际法常识,竟然同意举行英中藏三脚凳会议,而西藏代表伦钦夏札.边觉多吉却为英国代表麦克马洪爵士所收买,以换文方式同意将西藏达旺、门隅、洛渝、察隅地区约九万平方公里土地划给英印的所谓麦克马洪线。
但这样做,在法律上是非法的:(一)根据当时中国宪法,西藏属于中国领土,只有中国能代表西藏,连袁世凯政府都指示中国代表陈贻范拒绝签署,陈虽草签(initial)了,但未正式签署,而所谓西姆拉条约从未被中国历届政府批准。(二)根据国际法,西藏无权代表中国,西藏只是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的身份出席西姆拉会议,西藏代表的签署是无效的。实际上,西姆拉会议是以谈判破裂告终的,没有任何协议可言。
既然西姆拉条约是不合法的,麦克马洪线当然也是不合法的。1936年以前,印度殖民地地图从未见该边界线,1936年后也只将其注明为“未标定界”。印度独立初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也是如此。1950年11月1日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在给周恩来总理的照会中强调,“印度政府曾屡次说清楚,印度政府对西藏并无政治的或领土的野心,亦并不为印度本身或其在西藏的国民求取任何新的特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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